桂林兴安县疫情防控报备政策

更新时间:2022-08-31 11:25:40作者:佚名

桂林兴安县疫情防控报备政策

  一、立即报备,配合排查

  外省抵(返)兴安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居委(村屯)报备,抵达兴安后立即向所在社区居委(村屯)再次报备,尤其从有本土疫情地区返回的人员,特别是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高发省份返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抵(返)兴安前后及时检测核酸。抵(返)兴安人员尽量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返)兴安,抵兴安后尽快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等待结果期间居家不外出。

  兴安县核酸检测点汇总

  二、做好防护,减少出行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县,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咨询目的地防疫政策,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等防护要求。

  三、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

  无接种禁忌证、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提高抵御病毒的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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