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05 18:12:57作者:佚名

青岛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中秋、国庆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发展必须管疫情防控”原则,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特别是个人(家庭)的自我防护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节日期间,我市将继续做好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工作,全市人员要按照“应检尽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入青返青人员管理。7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和疫情高流行城市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青岛,确需入青返青的,高风险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社区(村)、酒店、宾馆等单位要从严做好入青返青人员排查登记工作。上述范围以外的省外入青返青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来青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抵青后立即检测)、3、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众场所。

  三、严格做好人员出行管理。倡导就地过节,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对外地返青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须严格落实社区(单位)报备和排查,如脱离工作岗位未满7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满7天,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工地等单位要从严执行报备审批制度,督促职工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四、落实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图书馆、酒店、影剧院、酒吧、剧本杀娱乐休闲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地铁、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运营人员要加强值守监督,守好“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关口,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要严格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全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引导群众有序排队,密闭场所严格控制入场人数。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施门票实名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入青返青货车司乘人员管理,根据司乘人员行程分区分级做好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点对点”接驳等措施。

  五、减少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控大型会议、展销促销、庆典庆祝等聚集性活动规模,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向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家庭私人聚餐聚会提倡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六、做好日常防护。广大市民和来青探亲、旅游客人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有关单位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须及时做好登记、引导、就医排查等工作。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入院扫“场所码”、预检分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本文标签: 疫情  人员  防控  核酸  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