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柯柯镇延长临时性静默管理时间(至9月8日)

更新时间:2022-09-07 11:05:56作者:佚名

乌兰县柯柯镇延长临时性静默管理时间(至9月8日)

  乌兰县柯柯镇延长临时性静默管理时间

  一、静默管理期限

  2022年9月6日18:00时至8日6:00时

  二、静默管理范围

  柯柯镇全域(所属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三、注意事项

  1.柯柯镇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的,在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备并出具相关证明。

  2.柯柯镇各村(社区)、各单位、驻镇企业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

  3.按照“人不出村(社区)、严禁聚集”的原则,实行人员只进不出,所有人员居家管理,每户家庭每隔1天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外出就近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对拟进入柯柯镇的非本地人员,原则上劝返。对确需进入人员,要服从柯柯镇静默管理规定。

  5.水、电、气、物流等生活保障运转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建筑行业实行闭环管理,外来人员不得进出。对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水果蔬菜店铺、药店采取定点营业,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验码、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快递物流行业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实行非接触式配送。

  6.服装店、美容美发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

  7.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8.柯柯镇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9.镇区内出租车暂停营运;私家车非必要严禁出行。

  10.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

  11.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先行到柯柯卫生院预诊,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鼓励广大居民监督举报来镇不报备、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柯柯镇静默管理期间保供网点

  1.柯柯地区:

  鸿源商店 柯柯镇集贸市场10-11号商铺 15297071840

  小许菜铺 乌兰县柯柯镇人民路北侧 18997471848

  2.赛什克地区:

  福寿超市 赛什克村315国道 18919581126

  新和源蔬菜水果行 赛什克村315国道旁 13897779634

  宏达超市 赛什克村315国道旁 15509778566

  宏明蔬菜水果 赛什克村315国道旁 13619771403

  乌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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