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力撤并、整合!这些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更新时间:2022-09-09 10:20:51作者:未知

山东大力撤并、整合!这些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今天,《济南时报》06版报道: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将单列管理

9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举行“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统筹机构编制资源 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情况。新黄河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全面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完成1336家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编制1.3万余名

在优化布局结构上,针对部分事业单位资源分散、布局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山东大力撤并整合“小散弱”机构,不再保留省级10名、市级7名、县级5名以下事业单位,全省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减少9996家,精简33.1%。(点此查看新黄河客户端详细报道)

统筹机构设置、统筹编制、统筹人员力量。山东省先后顺利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镇街体制改革。大力优化布局结构,盘活空余编制资源,其中省市县三级收回行政编制8400余名,完成全省1336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收回事业编制1.3万余名,在事业单位间调剂编制2.7万余名,集中收回部分空余事业编制使用权,省级统筹事业编制4.5万名。

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的联动机制

今年3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推动全面达标的若干措施》。立足当前实际,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面,优化核编程序。实行定期核编与年度调整相结合,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对生源、师资结构变化较大的,设区的市可结合实际每年调整一次,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核定保障到位。

实行单列管理。将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事业编制总量中单列出来,保持存量、单独记账,由设区的市统筹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余缺情况,在市域内调配使用,化解县市区间中小学编制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矛盾。

下一步,山东将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在“积极稳妥、应留必留”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公办寄宿制、校车接送服务等措施,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进行撤并整合,统筹调配乡村教师资源;健全义务教育教师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完善教师绩效分配办法,中小学核定的绩效工资增量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指导中小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和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70%,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来鲁,走“用编、入编绿色通道”

2022年,山东组织实施“优编强才”计划(即优化事业编制资源配置,强化人才引育创新编制保障)。在全省编制总体规模不突破、各级编制总量不改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统筹部分空余事业编制,建立周转使用制度,出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办法》,服务保障全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对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建立用编、入编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随申随办、限时办结。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