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柯林镇静默管理措施解除通告(9月8日)

更新时间:2022-09-09 10:32:46作者:佚名

乌兰县柯林镇静默管理措施解除通告(9月8日)

  乌兰县柯林镇静默管理措施解除通告

  自2022年9月3日6时柯柯镇实行临时性静默管理以来,全县尤其是静默管理镇区所有人员高度服从支持各项管控要求,先后开展5轮次全员核酸检测,社会面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经州专家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并报请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决定自9月8日20时起解除柯柯镇临时性静默管理,本着“解封不解防”的原则,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解除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镇区人员、车辆仅限辖区内有序流动,确保秋收、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柯柯镇与希里沟镇、铜普镇、茶卡镇之间,与其他市县之间继续实行交通管制。

  二、其他市县群众及希里沟镇、铜普镇、茶卡镇村(居)民非必要不前往柯柯镇,柯柯镇村(居)民非必要不离开柯柯镇,确因特殊情况需进出的须向居住(前往)地村(社区)申请,由村(社区)“点对点”接送,实现闭环管理。

  三、镇、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实行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人员进入村、小区一律戴口罩、测温、查验双码及核酸检测报告等。

  四、广大群众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自觉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坚持“非必要不聚集”,不走亲、不访友、不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不得隐瞒;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执行居家观察隔离措施,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气促、腹泻等症状,主动报告;严禁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六、各类超市、商店、菜铺等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查验“两码一报告”、测体温、戴口罩、2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流量,实行错峰限流,恢复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在做好全面彻底消毒消杀和安全隐患排查的前提下,实行即买即走或电话订餐配送,严禁堂食,避免人员聚集。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对销售的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报告。

  七、青藏集团公司西宁房建生活段柯柯段16个工区采取硬隔离措施,继续实施闭环管理。

  八、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乌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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