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原市六院)最新就诊须知(3.15)

更新时间:2022-03-25 16:40:17作者:佚名

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原市六院)最新就诊须知(3.15)

  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最新就诊公告

  患者及家属朋友:

  根据近日疫情形势变化,按照大连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为保证医院及就诊患者安全,医疗工作进行如下调整,请您周知:

  1. 2月21日以来有大连金普新区旅居史患者需至发热门诊排查。

  2. 最近14天内无大连市域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门诊。

  3. 大连市域外来(返)连不足14天的就诊及陪同人员均需提供返连前后2次核酸检测报告,若无返连前核酸报告,则需提供返连后2次核酸检测报告。

  4. 非急危重症患者建议暂缓到医院就诊。

  5. 3月15日(周二)起,门诊消化内镜、肺功能检查、气管镜检查暂停

  6. 门诊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门诊就诊本和预约条码。尽量减少陪诊人员,除儿童、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形有1名陪同人员外,不建议增加陪同人员进入医院。为避免人流聚集,请您尽量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达医院,避免过早和迟到。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所有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在室内区域进食水,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就诊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手消做好手卫生,就诊结束尽快离院不逗留。

  7. 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或有相关人员的接触史,请先行到市内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未设立发热门诊):

  (1)从事冷链及其相关职业的人员;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为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

  (2)近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不足28天人员;

  (3)近14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

  (4)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及既往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刻意隐瞒症状及行程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8. 住院患者和陪护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入院后患者和陪护均不允许离开医院,严禁探视,非必需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擅自离院将按自动退院处理。进入住院部的患者和陪护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在院期间请配合完成医院安排的周期性核酸检测。

  2022年3月15日

本文标签: 人员  核酸  患者  门诊  大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