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四平梨树县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更新时间:2022-03-25 16:57:55作者:未知

3月24日四平梨树县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根据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人员严禁离开(返回)梨树。

  二、居民出入小区继续执行原有政策(梨树发布公众号3月11日发布的《关于对梨树县域静态管理的通知》),并提供“梨树县第三次全员核酸检测凭证卡”。

  三、3月25日起,逐步开放兽医兽药、饲料、华生电器、五金日杂、美发、孕婴店。以上经营者需携带有效证件经行管部门审批后,属地备案,方可发放“通行证”正常营业。其他行业暂不开放。

  四、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凭“第三次全员核酸检测凭证卡”进入、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按“图”管控、发现“两码”异常立即上报,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并进行疫情防控培训,制定应急方案等防控措施。对未严格落实管控规定的场所经营(管理)者,一经发现立即关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对3月6日以来从吉林市、长春市和国内其他重点疫情地区来返梨人员,没有主动到社区村屯报备,没有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经公安机关查实,给予举报人10000 元奖励,其中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事)进行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乡镇参照本通告执行。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风险隐患仍未消除,常态化防控不可放松。广大居民要切实增强防疫意识,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尽量减少出行,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将随机检查个人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行管部门联系电话:

  市场监管局0434—5260030

  畜牧服务中心13844470686

  商务局0434—5221306

  卫生监督所0434—6092835

  梨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核酸  举报人  梨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