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象山区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通告

更新时间:2022-10-24 15:38:30作者:智慧百科

2022桂林象山区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通告

  一、举报范围

  全区辖区范围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炊、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未经审批的炼山、焚烧疫木、涉电涉火作业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一)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二)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三)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核查权限

  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乡(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核查。

  四、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

  注意事项:

  (1)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2)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4)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安排,由野外用火行为属地乡(街道)人民政府兑现。

  五、举报电话

  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0773-3830155、2256662(象山区防火办)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共同维护象山区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公告。

本文标签: 行为  野外  用火  举报人  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