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0-26 12:58:09作者:智慧百科
个人条件
1. 创业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熟悉创业领域国际规则,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首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2. 创新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文化创意类可适当放宽),业内公认度较高;
(2)拥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3)2019年1月1日(含)以后从市外新引进到新区工作,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引进后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单位条件
1. 创业类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江北新区主导产业。
2. 创新类人才引进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宁创办企业;
(2)市级重大科创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服务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4)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省“双创计划”创新类条件,并经产业平台(街道)推荐的企业。
(三)其他
1. 对各产业平台、街道重点推荐的优秀项目,可放宽对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推荐申报。
2. 优先支持符合2023年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的人才。
3.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对象不可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为同一年度其他申报人的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项目进行申报;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