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参保人员申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27 22:34:56作者:未知

南京参保人员申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材料+流程)

  领表:患有恶性肿瘤的人员,在三级定点医院就诊时领取《参保人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认定:患者持《参保人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申请表》、市民卡及相关就诊资料,到三级定点医院请专科主任医师确诊签字,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

  送件:用人单位(或区社保中心)经办人或患者及家属带定点医院审核确认后的《参保人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申请表》、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下列材料之一,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审核准入手续:

  ①确诊为恶性肿瘤的病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②确诊为恶性肿瘤的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③无法做病理的患者,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的其他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本文标签: 恶性肿瘤  原件  申请表  患者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