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鼓励工业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宿豫过节相关措施

更新时间:2022-03-27 22:56:59作者:未知

宿迁市宿豫区鼓励工业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宿豫过节相关措施

  鼓励工业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宿豫过节相关措施

  一、实施过节补贴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在宿豫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

  1.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安排外地员工留在宿豫过节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企业补贴;对留在宿豫过节且户籍为中高风险地区(节日期间)的员工,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工业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一个月房租。

  二、强化服务帮办

  组织开展留在宿豫外地员工生活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为留在宿豫外地员工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丰富留在宿豫外地员工节日生活。

  3.提供免费防疫物资。对留在宿豫过节的外地员工,节日期间免费提供口罩等防疫物资保障。

  4.优先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对留在宿豫过节外地员工中符合重点接种人群对象的,优先安排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5.开展非集聚性职工文体活动。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非集聚性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6.主动上门帮办服务。区相关挂钩联系部门单位要开展春节慰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所需所盼,及时帮助化解相关问题。

  三、附则

  7.补贴事项范围。本措施执行时间为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主要适用于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外地员工主要指户籍地为宿迁市以外且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相关补贴减免经区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春节后统一按实发放。

  8.落实防控措施。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各项疫情防控规定,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完善防疫物资储备。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50人以上聚集性会议和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并报属地履行相关报备程序,不组织10人以上的聚会聚餐。提前摸底、掌握确需出省过年或出差的人员情况,指导员工安全出行,提前报备出行安排,并做好往返相关预案。

  本措施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区工信局牵头会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44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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