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恢复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诊疗工作

更新时间:2022-03-27 22:59:48作者:未知

重庆长寿区恢复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诊疗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恢复长寿区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

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诊疗工作的通知

  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防止在诊疗活动中因防控不到位导致病毒传播和疫情扩散,我区自2021年11月3日0时起暂停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常规诊疗工作。根据目前疫情态势,为保障广大群众基本诊疗需求,经研究同意从2021年11月10日0时起恢复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诊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要高度重视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提升医护人员防护意识和防护水平。同时,要购置必须的防护用品,规范使用,保障医护人员安全。

  二、认真落实防控措施

  (一)优化就诊管理。

  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与控制预防技术指南(第三版)》,优化患者就诊流程,减少门诊入口(最好只保留一个入口),防止过多人员聚集。必要时做好预约诊疗或分时段诊疗工作。

  (二)做好发热患者排查登记。

  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对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和病史询问。不得接诊发热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应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并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进一步就诊。

  (三)规范操作流程。

  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做好室内空气、台面、地面和医疗器械消毒,做好环境卫生,防止交叉感染。在开展诊疗工作时,要保证“一人一诊一室”,医护人员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措施。

  (四)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水)。

  各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要特别注重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废物(水)处置工作,要规范做好室内消毒,做好医疗废物(水)预处理和分类暂存、定期移送工作,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规范包装、暂存和转运。

  三、强化监督指导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强化监督检查,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村卫生室(卫生站)、私立口腔医院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控措施落实、院感控制、医疗废物(水)处置、发热患者排查登记等进行巡回检查。对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诊疗活动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上限处罚。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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