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疫情防控十条要求

更新时间:2022-12-13 15:19:38作者:智慧百科

福建省学校疫情防控十条要求

  一要优化校门管理。高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园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得采用审批方式限制师生员工进出。校外其他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进校。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可分类设置进校通道,满足师生员工和校外其他人员进出校园管理需求。

  二要优化核酸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属地政策,有组织地开展面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核酸检测。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校园内设立核酸检测点,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尽可能提供便利,满足师生员工“愿检尽检”需求和防疫工作需要。对不具备设立校内核酸检测点条件的高校,属地要积极支持就近设置核酸检测点。

  三要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在属地防控机构指导下,区别情况按楼栋、单元、楼层、宿舍等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整个学校或校区,不得采取各种形式临时封控学校。涉疫场所应第一时间落实消杀,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连续5天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校内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四要优化调整隔离方式。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建设健康驿站,按照不低于在校学生数 1.5%配置床位,为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提供临时隔离观察或适当的对症治疗,同时依靠属地政府统筹安排集中隔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五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五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中小学寄宿制学校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条件的,可“点对点”接回家中落实居家隔离。

  五要优化医疗服务。加强校医院和卫生室建设,做好相关药物和防疫物资储备,有效保障师生健康服务需求,属地卫健部门应将其纳入卫生健康工作体系。没有校医院的高校,属地要协调就近医疗机构对口挂钩,建立校园重症转出就医快速通道,确保危症、重症患者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把中医药服务融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

  六要优化健康监测。坚持多病共防,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校园传播风险。开展师生员工基础疾病情况摸排,建立台账,完善应急情况下健康管理、闭环转运、医疗保障方案预案。

  七要强化校地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校地协同机制,优先安排医疗救治、隔离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涉疫垃圾转运等工作,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做到“快封快解”,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八要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接诉即办”机制,针对教育部、省级、地市级和高校疫情防控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日清日结,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情绪,努力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九要妥善做好寒假安排。寒假临近,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考试安排,有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统筹安排好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返校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做好通知通告。班主任、辅导员对离校返乡学生保持全程联系,及时了解和协助解决返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留校学生,要提供充分保障和兜底帮扶,不得强制学生离校。

  十要强化个人防护。各地各校要强化政策解读,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切实增强个人责任感和防护意识,掌握运用防护技能,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疫苗接种,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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