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1 22:55:07作者:佚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次招聘中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以后出生)。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5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二选一的方式进行。
此简章公示前已投递简历的应聘者,需按照报考要求重新报名,若未重新报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现场报名地点: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3号楼3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依序装订成册:
①、“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粘贴报名者近期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公章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
③、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④、护理岗位人员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成绩合格证明”;
⑤、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⑥、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应聘者如实填写《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上自行下载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9日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件名称“姓名+报名岗位”例“张三+护理1”,材料要求同上①至⑥。
注:网上报名人员需下载《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表后扫描。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护理专业笔试满分60分,操作满分4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护理专业含操作得分)。
笔试时间和护理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通知。
笔试地点:秦淮区白下路242号南京市红十字医院6号楼2楼会议室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前,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通知。
(2)、面试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秦淮区卫健委、秦淮区纪委监督指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我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首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取得资质或职称证书后,办理转正定级。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本公告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关注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25-8664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