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城区全面加强静态管理通告

更新时间:2022-04-06 16:55:59作者:未知

四平城区全面加强静态管理通告

  为防止疫情扩散,阻断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全面加强静态管理举措,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市区严格实行静态管理。全体市民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除封控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规定外,其他小区按照管控区标准足不出单元,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

  二、全体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应提前正确佩戴医用口罩或N95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回家,不聚集、不流动。

  三、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保供相关规定要求,除我市定点保供商户外,所有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便利店以及各类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私自营业,严禁“关前门、开后门”等隐性营业行为,严禁保供单位私自向其他单位或人员供货。

  四、对工作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出行需持有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下发的通行凭证。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居住地、工作地“点对点”活动要求,每次出行向工作单位和下沉工作小区的所在社区,实行双报备。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管理,严禁工作人员随意流动、非公务出行。全市各交通卡点要对持证的通行车辆核查出发地和目的地,发现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成立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巡查检查小组,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市建立了以小区指挥长负责制的服务保障体系,广大群众生活、就医需求可通过微信群及时向小区工作人员或指挥长进行反馈,我市将及时为小区内居民提供生活和就医需求保障。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我市赢得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5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指挥部  防控  静态  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