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陵城区有序恢复部分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2-04-13 00:02:48作者:佚名

德州陵城区有序恢复部分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最新消息

  陵城区有序恢复部分行业正常经营秩序

  自疫情发生以来,陵城区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疫”,总体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经研究同意,自4月12日起,全区范围内美容美发、诊所、卫生室、宾馆经营单位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可恢复正常经营(洗浴行业暂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美容美发、诊所、卫生室、宾馆经营单位,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2、推广“场所码”的应用,打印后张贴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凡入店者必须扫描“场所码”。

  3、做好单位员工及顾客的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公共场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看是否戴口罩、测体温、顾客扫描场所码、查看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入内并及时上报”、查看行程码、问近期是否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做好员工、顾客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4、各单位严格落实好顾客及员工全程佩戴口罩的要求,凡进店顾客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一米有效距离。

  5、各经营单位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工作台,放置(75%酒精、免洗洗手液、84消毒液、2个喷壶、红外线体温枪),集中摆放在经营场所明显处,便于及时使用;并注明开启日期和使用期限。酒精和84消毒液必须在有效期内,不能使用过期的产品,体温枪能正常使用。

  6、公共场所应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加强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公共场所洗手间内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做好消毒记录。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及操作规范做好机构内空气及物表的消毒并将每次消毒情况认真记录。

  7、大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设置临时观察室,凡发现顾客及员工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做好登记,并立即向属地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照应急预案处置流程规范处置。

  8、强化所有从业人员落实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得出陵,近期,按规定入陵返陵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9、按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做好顾客用品用具消毒及更换记录。

  10.诊所、卫生室做好进入人员预检分诊登记,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查一问”,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接收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原因新冠症状病人,发现新冠症状病人,进行登记后引导其到指定发热门诊接受治疗并按防控要求做好终末消毒。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门诊记录,并按要求填写处方笺。

  各美容美发、诊所、卫生室、宾馆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顶格处罚,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整改到位后,报请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方可营业。

  陵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顾客  单位  消毒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