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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16 00:03:03作者:佚名
2022年上半年宁波中小学教资面试报名指南(时间+流程)
报考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师范生,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 ,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2022年起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校相关师范类专业,2022届及以后年份相关师范毕业生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高校及专业学生可向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输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2.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5日至17日12:00。
3.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4.未参加过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5.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4月17日12:00至4月20日8:0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4月17日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4月20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审核未通过。
2.线上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4月20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登录宁波市教师资格考试线上现场资格审核系统,上传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按网站提示进行操作。线上现场审核材料上传开始时间为4月20日8:00,截止时间为4月21日16:00。考生可于4月21日17:00前随时查看线上现场审核进程,如提交资料有误的,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重新上传更正。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待缴费”表示线上现场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线上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入口:点击进入
(2)所有在4月17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0日8:0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线上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线上现场资格审核。
3. 线上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
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或居住登记回执等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网上及线上现场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线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4月21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5月9日至15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