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关于开展不定期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4月25日)

更新时间:2022-04-26 21:29:25作者:佚名

禹城市关于开展不定期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4月25日)

  禹城市关于开展不定期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不定期区域核酸检测的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26日—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特此公告。

  一、核酸检测时间及人员范围

  4月26日下午15:00—27日下午19:00,除以下人员以外的禹城市常住居民、流动人口。

  1、辖区内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和已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

  2、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正在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检测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

  3、为避免因新冠疫苗污染导致结果偏差,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辖区居民要按照所在镇街、社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属地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等待时“1.5米线”、采样时“3米线”,正确佩戴口罩,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立即离开核酸采样现场。

  3、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医务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对接。

  4、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各级各单位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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