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红河籍在外乡亲的一封告知书

更新时间:2022-04-28 00:03:21作者:佚名

致红河籍在外乡亲的一封告知书

  致红河籍在外乡亲的一封告知书

  五一假期将至,部分在外红河籍乡亲计划返乡或回家省亲,随着人员流动增加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红河州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针对有意愿返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一)非必要不返乡。为减少返乡途中的感染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告知在外的家人或亲友非必要不返乡。凡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返乡的人员,必须进行集中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要自行支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二)返乡前知晓事项。所有入州返州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州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

  (三)返乡后注意事项。返乡后,必须严格执行红河州防疫政策措施。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外出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时刻关注“云南健康码”颜色,如出现“黄码”“红码”,应立即向村(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如有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就医过程中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凡不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严格遵守红河州防疫政策

  (一)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即日起抵红河州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即日起抵红河州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即日起抵红河州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红河州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以上三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州疫情防控监督,若发现州外入州返州人员隐瞒旅居史和身体健康情况、不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不落实“全民戴口罩”“全民扫码”等行为,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属地乡镇(街道)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健康红河。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人员  红河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