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湖北软考疫情防控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01 11:07:36作者:智慧百科

2022下半年湖北软考疫情防控通知

  2022下半年湖北软考疫情防控通知

  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下半年湖北考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平稳实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告知如下,望全体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遵守防疫规定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及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湖北软考网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公告,并按新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提前做好防疫准备

  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填写一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试当天上午进入考场时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或考务相关工作。

  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考试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7天有考点所在市(州)外行程记录的考生务必提前3天抵达考点所在地,执行3天社区健康检测,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考前连续3天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来返考点所在市(州)前提供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手机上显示的考前连续6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如实填报行程和核酸检测情况。

  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请所有来(返)武汉市人员应在抵汉前的7天内通过“湖北健康码——来(返)汉人员信息申报”,主动、如实填写来源地、目的地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合理安排出行

  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考前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尽量避免考前7天离开湖北省,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为考点防疫核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1、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自觉配合完成核验程序后从规定通道入场,注意保持间隔,切勿聚集,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因迟到失去参考资格的,责任自负。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3、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4、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有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5、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考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受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考点容量等因素影响,省软考办已根据实际情况对考区进行了调整。特此强调,报考人员选择的报名考区与实际考试考区可能会不一致。被调整到其他考区的报考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考试秩序。不服从省考办统一安排未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费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符合考前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费不予退还。考试期间,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考点学校,请妥善安排好车辆送接或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承诺已知悉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密切关注我省考前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湖北省疫情防控中心和考点归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湖北省软考办联系电话:027-88874377、027-8788978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信息产业科技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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