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4月29日开展区域预防性核酸筛查工作

更新时间:2022-04-29 13:32:50作者:佚名

庄河4月29日开展区域预防性核酸筛查工作

  庄河市防指关于4月29日开展区域预防性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庄疫指发〔2022〕12号

  鉴于周边城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结合庄河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及早发现潜在的可能性风险,经请示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我市防指决定于4月29日开展一次区域预防性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6:00时至17:00时(具体时间以北黄海经开区、乡镇街道、单位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以北黄海经开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通知为准,广大居民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前往采样点完成采样。

  三、检测对象

  全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等。已居家隔离、行动不便的老人等其他不便于到采样点的居民入户采样。

  四、注意事项

  1. 被采样人员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

  2.请广大居民务必在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3.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应按规定报备并到指定发热门诊排查。

  4.广大居民要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一律赋“黄码”并纳入失信名单,造成疫情传播后果或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防控  庄河市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