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关于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告知书

更新时间:2022-05-10 18:57:00作者:未知

雨花区关于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告知书

  花区关于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告知书

  各自建房屋业主:

  为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营性自建房屋各责任主体应当及时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承租人、借用人等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承担房屋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应当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防范化解风险。对不履行相关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要立即自查房屋隐患。各责任主体应当对照房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实填写房屋安全有关信息。

  要切实采取安全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必须迅速整改到位,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电梯安全等排查整治,杜绝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各自建房屋业主要认真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安全风险,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本文标签: 安全  房屋  责任  安全隐患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