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区300万元消费券适用门店

更新时间:2022-05-27 18:14:51作者:佚名

济南章丘区300万元消费券适用门店

  适用门店

  使用方式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出示“爱章丘”APP卡券申请核销使用,每单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2.由商家核销员审核通过后,进行消费金额的抵扣核销,核销完成后,该电子消费券作废。

  3.消费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将收回不可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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