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原局长申海青遭“双开”,被批“在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

更新时间:2022-06-11 07:40:17作者:未知

盘锦市公安局原局长申海青遭“双开”,被批“在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

极目新闻记者 黄佳琦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6月10日消息,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申海青于去年11月16日被查,落马前6天,他还在出席市委召开的会议。在他的任期内,曾跨省抓捕知名律师。


申海青(资料图)

被批“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

申海青,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申海青长期在辽宁省工作,曾任辽宁省辽阳市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正科级),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处处长,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政委,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副厅级)等职。

2017年6月,申海青调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同年8月担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盘锦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申海青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市法院、检察院、法学会、国家安全局。

2021年11月16日,申海青被查,落马前六天,他还在出席会议。盘锦市公安局网站信息显示,11月10日,盘锦市委召开全市新任职政法干部集体谈话会,时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海青参加了会议。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申海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申海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申海青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盘锦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盘锦市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申海青 图片来源:盘锦市公安局网站

任期内跨省抓捕律师

在申海青任期内,辽宁盘锦警方曾跨省抓捕律师。

2021年7月31日,知名律师周筱赟曾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辽宁盘锦警方从其广州家中带走。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对周筱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市局成立专案组,案件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

同年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盘锦警方在办理滕德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德荣之子滕若寒与律师聂敏、周筱赟共同策划,由聂敏提供素材、滕若寒提供报酬给周筱赟,由周筱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涉嫌寻衅滋事罪。

2021年9月30日,辽宁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聂敏、周筱赟、滕若寒不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三人上述行为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其后果尚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

(资料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盘锦市公安局)

此前报道:

律师周筱赟被指定监视居住近一周,辽宁盘锦警方指其涉嫌寻衅滋事

8月5日,律师周筱赟的家属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她与周筱赟于7月28日最后一次联系,次日周筱赟失去联系,但由于其工作较忙,家属并未多想。



周筱赟

周筱赟曾任南方周末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周筱赟的家属表示,7月31日晚,她突然接到辽宁省盘锦市警方的电话,对方称周筱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在盘锦的一家宾馆中执行监视居住。次日晚,家属收到了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通过微信以图片形式发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通知书中称,该局已于2021年7月31日18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周筱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落款时间为“8月1日”。

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案发前,周筱赟租住在广州,房东称周筱赟于7月29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家属曾反复追问盘锦警方,周筱赟因什么案件涉嫌犯罪,警方仅答复“不便透露”。同时,警方告诉家属,即使家属来到盘锦也无法与周筱赟会见,但律师可以进行会见,这是周筱赟的合法权利。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作出的监视居住通知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周筱赟的家属委托的律师介绍,8月4日、8月5日,律师连续两天来到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申请会见,但到目前暂未见到周筱赟。接待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因疫情防控,不允许当面会见。”

随后,律师提出视频会见的申请,接待人员称由于设备还在调试当中,需要调试好后才能使用。

据澎湃新闻报道,盘锦市公安局一名办案人员证实,针对周筱赟案,目前市局已经成立专案组,案件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

家属称,至今为止周筱赟已被带走6天,但家属对究竟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通过律师与周筱赟的同事等,家属得知,周筱赟作为辩护律师办理了盘锦一起“套路贷”案件,该案于2020年6月10日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

周筱赟被盘锦警方指控涉寻衅滋事,律师称其在会见时坚称无罪

近日,广州律师周筱赟被辽宁盘锦警方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5日当地警方发布案情通报。

8月8日,周筱赟的辩护律师赵琮向澎湃新闻介绍,经过多日争取,7日下午当地公安机关安排了辩护律师和周筱赟的视频会见。在会见中,周筱赟对自己被抓感到意外,并坚称自己无罪。

此前,周筱赟一名家属曾向澎湃新闻介绍,7月29日之后,周筱赟就没回复她的微信,“他平时很忙,忙起来一两天不联系也很正常,当时也没在意。”没想到,7月31日晚上她接到了辽宁盘锦警方的电话,称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在盘锦一家宾馆执行监视居住,“具体做了什么事涉嫌犯罪,对方称不方便透露。”

8月1日,家属收到了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工作人员短信发来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通知书中称,该局已于2021年7月31日18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周筱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近日,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赵琮介绍,经过数日的争取,两位律师穿着防护服于8月7日下午在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分局完成了对周筱赟的会见。周筱赟目前被指定监视居住在盘锦市一家宾馆中,身体状况良好。

对于具体案情,赵琮表示由于涉及侦查秘密,目前不方便透露。接下来,律师团队将对该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同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