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赫就贤合庄纠纷致歉:已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更新时间:2022-06-11 12:02:11作者:佚名

陈赫就贤合庄纠纷致歉:已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11日,@陈赫发布《关于贤合庄一事的说明》如下:

最近关于贤合庄经营纠纷的一些问题,被放置网络平台引起的纷扰,占用社会资源,对此,我深感抱歉。在此我有些话想诚恳地对大家说:

首先,对于贤合庄品牌,我会始终保持创始人的身份和所有门店的加盟商携手共进,永远跟大家在一起。同时,针对这些网上的质疑,我已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欢迎各级主管部门与广大群众对我个人和贤合庄品牌进行监督。在疫情之下,餐饮行业生存艰难,但贤合庄不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为了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美食,继续提升贤合庄品牌竞争力,我将倾力帮助更多的门店健康发展,助力后疫情时代社会经济的快速恢复。

其次,国家对经济工作发展提出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营造平稳健康的市场环境,我相信贤合庄和所有加盟商,以及餐饮行业的同行们一定可以走出当前的困境。贤合庄是年轻的品牌,我会承担品牌创始人的责任,始终关注并努力维护品牌的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过去得益于大家抬爱,未来也希望大家给这个年轻的品牌成长机会,也欢迎大家对我本人 对贤合庄卤味火锅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共同创造一个诚实有信 有竞争力的民族品牌。

陈赫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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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明星餐饮不能太靠流量

近日,火锅品牌贤合庄站上风口浪尖,“贤合庄加盟商维权”的相关内容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涉足餐饮品牌的明星不少,明星的加入为门店带来大量人气,品牌也往往因明星效应成为“网红”店,这为经营者减少了营销成本,客流量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品牌和加盟商实现“双赢”。

然而看待此类“明星+餐饮”的加盟店模式,不能只看明星热度和流量,还需基于商业本质进行理性考量。在期待成为“网红”店前,首先要认清加盟的法律性质。加盟是一种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经营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如果选择投资“明星+餐饮”模式的加盟店,并看重明星的营销助力,就要在合同中设置相关条款,明确明星的责任,为自身经营利益提前上好“保护锁”,降低投资风险。

如果明星在投资品牌外,还有代言行为的法律关系,则要受广告法约束。广告代言人应当依据事实推荐商品和服务,一旦有违法代言情况,不仅要承担高额罚款,甚至会被限制三年内不得从事广告代言。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希望投资者根据自身收益和风险承担能力,理性看待投资行为,避免因为品牌带有明星光环而盲目投资。同时,品牌方要更多关注提高餐饮口味与服务,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值得信赖的餐饮品牌,应该“向贤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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