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12时起瓦房店调整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密集场所关停等)

更新时间:2022-11-28 13:26:34作者:智慧百科

11月28日12时起瓦房店调整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密集场所关停等)

  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瓦疫总指发〔2022〕80号

  近日,我市在对域外风险人员、重点人群及愿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多例阳性感染者,疫情来源不明、链条不清,社会面感染和隐匿传播风险极大。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实现早日动态清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暂时适度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1.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管理。凡域外来(返)瓦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瓦交通枢纽处完成“落地即检”,入瓦后配合社区(村)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五天三检三不”管控措施。

  2.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场所,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台球厅、游艺厅、游乐场、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宗教场所,网吧、KTV、歌舞厅、酒吧等所有密闭公共场所,各类商贸交易(批发)市场、商场、农村大集、早市、夜市、花鸟鱼市场等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暂时关停;餐厅饭店暂停堂食。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探视。

  生鲜水果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生活物资保障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限量、错峰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3.严格教育机构管理。暂停中小学、幼儿园、托管班(小饭桌)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实行线上教学。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严格公共交通管理。暂停公交车、城乡线路客车、市际客运车辆运营。出租车、网约车正常运营,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戴N95口罩、扫“场所码”,并做好车辆通风消毒消杀。

  5.严格医疗机构及药店管理。全市小诊所等医疗机构暂时关停。零售药店禁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对进入人员扫描“场所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严格住宿场所管理。酒店、宾馆、民宿、公寓式酒店、旅社、日租房等各类住宿场所,要强化对入住人员排查管理,人员入住时需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即检”及报备情况,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办理入住;同时要督促入住人员落实“五天三检三不”要求。

  7.严格控制社会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

  8.严格生产企业人员管理。生产企业及各类建筑工地要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做好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实行点对点上下班并封闭管理,少与社会面接触。

  9.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自觉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交谈、不聚集,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

  10.严格履行个人责任。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控措施、核酸检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防疫要求以及扰乱秩序、造谣生事、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管控措施自11月28日12时起执行,暂定三日,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本文标签: 疫情  人员  场所  核酸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