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06-14 17:28:28作者:未知

洛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洛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洛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统称“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洛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暂行办法》由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起草,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分别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23个部门的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4月29日经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形成了本《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内容共七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文件的起草目的、依据、相关概念、适用范围和管理入驻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各层级职责分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统筹协调中介超市建设管理重大事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中介超市建设管理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中介超市日常运营;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核查中介机构资质及服务信息、实施行业监管、处理有关咨询投诉等;市发改、住建、市场监管、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三章入驻流程。对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的入驻程序,包括注册、信息填报、信息核查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选取流程。对项目业主选取中介机构的流程进行了规定。项目业主发布采购服务公告,中介机构根据采购公告选择报名,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公开自主选取中介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选取方式有直接选取、随机抽取、竞价选取等。

  第五章履约评价。明确了对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满意度评价方式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等内容。项目业主从服务质量、服务规范、服务效率三方面对中介机构服务进行评分并公示。

  第六章咨询监督。为中介服务咨询提供了异议处理渠道和争议解决途径,对咨询投诉的受理情形、职责分工、办理时限、违法处理等情形进行规定。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暂行办法》的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四、解读机构

  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赵景志 联系方式:6392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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