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被控受贿超4.4亿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

更新时间:2022-06-17 18:00:14作者:佚名

王立科被控受贿超4.4亿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

(原标题: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案一审开庭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

王立科被控受贿超4.4亿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

审理现场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长期包庇娄河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件。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王立科的刑事责任。

王立科被控受贿超4.4亿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

王立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立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立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社会各界群众20人旁听了庭审。

延伸阅读

首次披露!“政法虎”王立科违规占用公车长达7年 油钱都不出

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10起典型案例中,有5人是中管干部:

私营企业主支付超26万为其聘家庭保姆

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今年69岁,河南唐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王立科被控受贿超4.4亿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

王富玉曾在河北、海南、贵州三地工作。

1991年7月,王富玉从河北跨省到海南,成为海口市副市长,从那时起至2004年12月,他在海南工作了13年。

在这13年的时间中,他历任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2002年,50岁的王富玉出任海南省委副书记,被称为在海南成长起来的最年轻的省委副书记。2002年5月,他兼任海口市委书记。

2004年12月,王富玉再度跨省,赴贵州任职,成为贵州省委副书记。

2012年1月,王富玉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年后(2013年1月)晋升为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8年1月卸任。2021年2月21日,王富玉被查,他是牛年“首虎”。

今年11月30日,王富玉在天津受审。据检方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敛财4.34亿余元。

王富玉的一个问题是,爱打高尔夫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此前披露,王富玉“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

12月27日的通报,披露了王富玉一案的更多细节。

王富玉长期痴迷打高尔夫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等人安排,在海南、贵州、云南等地打高尔夫球,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同时,王富玉违规持有高尔夫球会员卡,且未按规定报告和清退。

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要求私营企业主提供豪华别墅供其及家人在三亚度假。2013年至2020年,多次乘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私人飞机往返于成都、海口、深圳等地。

另外,在2017年至2020年,王富玉还安排私营企业主支付26.76万余元为其聘请家庭保姆。

累计在重庆等地打高尔夫球数百次

除了王富玉之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也爱打高尔夫球。

王立科被控受贿超4.4亿 向孙立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

2006年,尹家绪在接受采访时曾说, “如果哪一天让我退休了, 我就想做点儿自己的事,玩啊、交交朋友啊,打打球之类的。”

据媒体报道,尹家绪不喜欢太多的加班,尤其是周末,喜欢“打高尔夫球、打打牌、喝茶打望(重庆话,即四下张望)”。他还爱看电视、看大片儿,“我有时看电视会看到很晚”。

2021年4月4日,尹家绪被查,今年11月被公诉,他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今年9月,尹家绪被开除党籍。当时的通报中提到,尹家绪“长期违规持有高尔夫球卡,痴迷打高尔夫球”。

12月27日的通报,披露了尹家绪一案的更多细节。

2013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尹家绪清退3张高尔夫球卡,作出虚假“零持有”承诺,实际仍持有私营企业主等人为其办理的6张高尔夫球卡,截至2021年4月累计在重庆等地打高尔夫球数百次。

2015年至2019年,尹家绪还在海南、北京等地多次打高尔夫球,费用由其下属或者私营企业主支付。

2015年至2017年,5次收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礼金共计10万元。2013年至2019年7月,5次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安排的宴请。

2015年国庆节,尹家绪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和其家人到宁夏银川旅游,除往返机票款外,其余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江苏虎”王立科:违规长期占用4部公车

中纪委还披露了江苏“政法虎”王立科一案的更多细节。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今年57岁,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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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任职历经辽宁省、江苏省两地,且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

王立科早年曾当过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等。

1982年10月,他成为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之后他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2008年9月,王立科调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次年8月兼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3个月后成为大连市公安局局长,之后又出任大连市副市长。

2013年3月,王立科跨省赴江苏,成为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在江苏省公安厅工作两年后(2015年11月),王立科仕途更进一步,出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成为江苏省政法系统“一把手”。

2020年10月24日,王立科主动投案。

王立科是十八大以来第四个、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他还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今年10月12日,王立科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决定逮捕。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前披露,王立科“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

此次通报披露了更多的细节。

2013年3月,王立科从辽宁省到江苏省任职后,违规长期占用大连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4部公车直至2020年10月,占用车辆期间的保险、保养、加油等费用由大连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承担。

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在江苏省委政法委已为其配备办公用房情况下,王立科仍违规长期占用江苏省公安厅办公楼4间办公用房供其个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

“先后6次到三亚、大理等地旅游”

除了王富玉、王立科、尹家绪之外,12月27日的通报中,还提到了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宋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案件的更多细节。

宋亮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2017年跨省赴甘肃,后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

2021年2月1日,宋亮被查。今年8月,宋亮被双开,当时纪委通报称,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伴随着此次的通报,宋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节得以披露。

2013年春节前至2019年2月,宋亮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人礼金共计57.15万余元。

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宋亮先后5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2017年至2019年春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宋亮及其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先后6次到海南三亚、云南大理、重庆等地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

再来看杨福林。

杨福林长期在新疆工作,担任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2021年7月29日被查。

据通报,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杨福林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6.14万余元。2014年至2021年7月,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一桌餐”。

2014年至2016年,29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共计6.29万余元均用公款支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到,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一条烟、一张卡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酒桌”“饭局”常常是围猎干部、权力寻租、营造圈子的“剧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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