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乙类乙管”首日,首批入境旅客顺利通关

更新时间:2023-01-08 10:08:06作者:智慧百科

新冠感染“乙类乙管”首日,首批入境旅客顺利通关

(观察者网讯)今天(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今日零时17分至23分左右,从加拿大多伦多、新加坡飞来的CZ312、ZH9024航班先后停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机上共搭载387名入境旅客,通关整体情况平稳有序。1时32分,387名入境旅客已全部顺利办结海关通关手续;陆路方面,满洲里、二连浩特、霍尔果斯、瑞丽、磨憨、河口、绥芬河、珲春8个陆地边境公路口岸已恢复客运功能。

同时,深港口岸将分阶段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人员正常往来。首阶段,香港市民可经7个口岸免检疫回内地。其中落马洲支线管制站1月8日6时半重开、港铁东铁线恢复载客至落马洲。

而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受理审批也于今日恢复。

全国各陆路口岸逐步恢复客运通关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指出,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2022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月8日起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恢复口岸签证签发,恢复执行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逐步恢复陆路口岸(通道)客运通关,有序恢复陆路口岸、边民通道旅客、边民出入境,边民通道按照有关规定恢复开通,依法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据央视新闻报道,1月8日,满洲里、二连浩特、霍尔果斯、瑞丽、磨憨、河口、绥芬河、珲春8个陆地边境公路口岸已恢复客运功能。

以绥芬河公路口岸为例,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7日发布的《关于恢复绥芬河公路口岸旅检通关的公告》显示,自2023年1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正式恢复绥芬河公路口岸旅检通关,内地与俄方人员正常往来。

《公告》指出,入境人员(含司乘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新冠感染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入境,无需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持健康申报信息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海关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此外,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道也已有序恢复,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可经边检快捷通道通关。

据南方网8日报道,深港口岸将分阶段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人员正常往来。首阶段,香港市民可经7个口岸免检疫回内地。其中落马洲支线管制站1月8日6时半重开、港铁东铁线恢复载客至落马洲。


图自南方网

南方网称,现场目测有逾百名乘客,不少人下车后迫不及待赶往离境大堂“啪卡”入闸。有乘客表示心情激动,期待尽快与家人重聚。

恢复受理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申请普通护照

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2022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还指出,自1月8日起,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停留证件签发、换发、补发,居留证件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申请人确有紧急需求的,可循加急程序办理。

水运口岸客运通关也将逐步恢复,允许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恢复客运班轮旅客出入境,试点恢复国际邮轮旅客出入境,依法签发登轮、搭靠证件,对符合入境条件的外国籍船员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取消“不登陆、不登轮、不搭靠”管理措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还将继续运行空港口岸重点货运航班“绿色通道”、陆路口岸和边境检查站重点物资车辆“快速通道”、水运口岸“边检登轮码”网上自助办理等便利措施。

8日起,这些国际航班取消入境分流,直航北京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在2022年12月27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介绍,实行“乙类乙管”以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照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到社会面。

海关总署网站2022年12月28日发布《海关总署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称,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据微信公众号“中国国际航空”7日消息,根据民航局《关于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自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零时开始,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

按照最新航班计划,自2023年1月8日起,国航的17个国际航班将恢复直航北京,其他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也将陆续调整。


据央视新闻1月8日报道,首批入境旅客已经顺利通关。今日零时17分至23分左右,从加拿大多伦多、新加坡飞来的CZ312、ZH9024航班先后停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机上共搭载387名入境旅客,通关整体情况平稳有序。1时32分,387名入境旅客已全部顺利办结海关通关手续。

此外,1月8日起,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也被取消。

涉疫刑案办理调整:这些人应解除羁押

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202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海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依规维护防疫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开展社区全员核酸筛查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方案》称,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为保证居民“愿检尽检”需求,《方案》要求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要求保障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同时,《方案》还指出,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2022年12月27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乙类乙管”后,不再进行区域核酸检测。

他表示,核酸检测是医疗机构用于诊断的一个手段,需要对患者进行明确诊断时可以采用核酸检测。其次,对于养老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聚集的场所,核酸检测是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健康监测的手段。三是对于大型企业等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可以作为一种监测手段。

其他人员完全采取愿检尽检的方式,可以选择核酸检测,也可以自行进行抗原检测。

医疗机构不再以患者核酸阴性或者阳性进行分诊

焦雅辉在27日的采访中还指出,“乙类乙管”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收治核酸阳性患者,按照患者诊疗需求采取分级分类收治。医疗机构不再以患者核酸阴性或者阳性进行分诊,而是根据患者诊疗需求就医。

焦雅辉说:“我们更加强调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作用,要求医疗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单纯的新冠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等病情稳定的感染者,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治疗。以其他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其他需要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无论核酸是否阳性,均可以到相应的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就诊。”

焦雅辉指出,已经部署医疗机构进一步调整并优化服务流程。在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要求急诊区域划分出正常诊疗区和缓冲区。在住院部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

焦雅辉强调,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企事业单位阳性人员可居家办公,学校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年12月26日发布《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指引》指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提升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环境通风换气;加强工作人员症状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可居家办公;如需到岗,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疫情流行严重时,取消会议、培训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时,应减少参会人数,做好个人防护;采取弹性工作制,错时上下班,必要时居家办公,控制在岗人员数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两点一线”,尽量减少疫情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影响。

《指引》要求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应加强教学区域、学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