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两千余无一错案,她是怎么断的这些“家务事”?

更新时间:2022-06-23 22:15:32作者:佚名

办案两千余无一错案,她是怎么断的这些“家务事”?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6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家事法官”周淑琴:巧断家长里短促家和》的报道。

个子小小,音甜爱笑,说起话来让人如沐春风,亲切得就像邻家姐姐……初遇周淑琴,很难将她与庭上威严的法官形象联系起来。

办案两千余起无一错案,因案件里半数以上为家长里短的“小官司”,被人们称为“家事法官”的周淑琴,是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法庭庭长。在她扎根农村法庭的18年里,以法官严密的法律思维和女性特有的温柔细腻,在一次次审判调解中寻找法、理、情的结合点,让法治明灯悄悄燃起在田间地头、群众心间。

她说:“要学会和群众共情,有时候当事人心里憋着一口气,和他们聊聊家常,听他们发发牢骚,案子也许就调解撤诉了。”


周淑琴(左四)在江西省贵溪市白田乡夏家村巡回法庭审理家事案件。(受访者供图)

她接手的“疑难杂症”,经常出现“神转折”

在许多同事和村干部眼中,周淑琴是家事审判领域的高手,她接手的“疑难杂症”经常出现“神转折”。

贵溪市人民法院院长童力回忆说,今年元旦前夕,泗沥镇一起已经判离的离婚诉讼官司,女方突然来到法庭外服下安眠药自杀,“矛盾这么尖锐,但周淑琴介入调解后,元旦节后第二天双方摆酒复婚,并邀请周淑琴去吃酒席。”

周淑琴的助理黄芳记得,在一场继承纠纷案中,因老人生前未订立遗嘱,子女间存在较大争议。刚进法庭时,被告就向原告做出羞辱性动作,庭审过程中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经过周淑琴耐心细致的疏导与释法,最终双方调解成功。临走前,之前做出羞辱性动作的当事人对周淑琴竖起了大拇指。

“神转折”的背后,是周淑琴做群众工作时的用心。

她的协调能力让周坊镇库桥村党支部书记丁文良十分钦佩。库桥村之前有户人家的屋檐总漏水到隔壁家,引发纠纷。丁文良调解无果,求助当时在村里挂职第一书记的周淑琴。周淑琴上门找两家人聊天,并不评判对错,只对他们说:“你们两家住一块,以后子子孙孙也会住一块,谁争赢了都是输家,因为子孙在纠纷中长大肯定会受影响。”几句话让两家人都服了,矛盾随即化解。

据了解,43岁的周淑琴原本是一名乡镇供销社的业务员。2000年,她放弃供销社的工作,考入南昌大学成人本科法律专业,脱产学习4年,并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贵溪市人民法院工作。从此,她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18年,经手的案件2000余起,至今无一错案。


周淑琴(右)在贵溪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案件(2020年11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胡晨欢摄

一纸判决:要明辨是非,更要解决问题

周淑琴擅长和群众拉家常,这是她化解纠纷的秘诀。

泗沥法庭副庭长李进原来在刑庭工作,一直觉得法官就该“端着”才显威严。但他很快发现,庭长周淑琴一点架子都没有,而且尽可能以最快速度和老百姓打成一片。

周淑琴总说,法庭既是恨的放大镜,也是爱的万花筒,必须左右衡量,倾听每个声音,才能做到情、理、法交融。她调解时有一句口头禅:“你要是我家里人……”,也正是这份把群众家事当作自家事的同理心,让她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家事无对错,只有和不和。”基于这一家事审判理念,周淑琴总结出“六步调解法”,即诉前、诉中、诉后和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调解。周淑琴追求的是:一纸判决既要明辨是非,更要解决问题。

律师黄涛曾代理过一桩法律援助案。当事人和她的两个小孩都有不同程度的智力残疾,她的爱人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做工时意外身亡,雇主是两个小孩的亲叔叔。黄涛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帮当事人拿到赔偿,把孩子交给孤儿院。

但出于对孩子成长环境的考量,周淑琴对被告说:“赔偿的钱,不论是调解或判决下来,你可以不支付,但条件是小孩放在你家里养。你们毕竟是亲人,相信你会善待他们。”

“这件事颠覆了我对法官的刻板印象。”黄涛说,农村家事案件不好做,不好取证、传统思想也难改变,往往是判决容易、调解难。但正因为有了周淑琴这样积极介入的法官,让最难的调解环节变得简单,“她用大量的个人时间,节省了司法成本”。

2021年,泗沥法庭受理的114件家事案件中,撤诉调解率逾六成,还有至少20件案子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就被周淑琴利用休息时间调解好了。有人问周淑琴,这么耐心细致做调解,为了什么?她说,为了案件少到法庭上来,“化解总比判决好。我所做的,就是把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功能再往前推一推”。

“周淑琴不是院里办案最多的庭长,也没有主审过重大案件。但正是这份把人民放在心尖上的家事审判理念,让她在庭审前和庭审后都比别人多走了一小步。”童力说,这恰恰体现了她对工作的热爱、对百姓的真诚以及对专业的执着。


在贵溪市泗沥镇,周淑琴(左)和同事走在前往“巡回法庭”的路上(2020年11月27日摄)。新华社记者胡晨欢摄

柔性办案探索家事纠纷化解新路

在周淑琴的推动下,贵溪市人民法院摒弃传统的对抗式审判方法,不断探索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新路径。

家暴,一直是农村女性的难言之隐。2016年4月,一名女子焦急地来到法庭求助,哭诉她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多次遭到丈夫的威胁和殴打。周淑琴核实情况后向施暴方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发出的日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之后的第53天。

“家暴伤害的不仅是夫妻关系,还有无辜的孩子。这张保护令承载着我的期望。”周淑琴曾把泗沥法庭和贵溪市法院各个庭室的家事案件逐一归纳、分析、总结,发现婚姻家庭类案子,起诉时说被家暴的非常多,但是开庭时能提交证据的,100个案子里也找不到一个。她走进农村、走进社区,做反家暴宣传,希望更多被施暴女性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份文号为“(2016)赣0681民保令1号”的裁定书虽然只有数百字,是周淑琴在没有可参照的文书格式、认定证据标准的情况下,请教江西省高院多名法官后,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后成文的。

2020年,贵溪市人民法院在泗沥法庭打造家事审判品牌,在法院建起了“周淑琴工作室”,统筹全院家事审判工作,并将“周淑琴工作室”向所有派出法庭延伸,提炼了“周淑琴工作流程”和“周淑琴工作法”。工作室成立“琴姐姐家事帮帮团”,录制“琴谈家事”节目,在市级媒体上播放。这些平台都成为当地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载体。

2020年4月22日,周淑琴工作室成立不久,即发出了全国首份家庭和睦劝诫书,既满足了部分被施暴方不想离婚的期望,又劝诫了施暴方并告知不听劝诫的法律后果。“敢于创新,就是为了给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也为老弱妇幼撑起一把安全伞。”周淑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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