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监督揭开“纸面服刑”背后黑幕:她刑期十年六个月,却从未入狱

更新时间:2022-06-27 11:40:37作者:未知

跨省监督揭开“纸面服刑”背后黑幕:她刑期十年六个月,却从未入狱

(原标题:跨省监督揭开“纸面服刑”背后黑幕)

一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却从没有一天入狱服刑;被鉴定为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却在一年内频繁跨省远行上百余次。疑点重重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国平收到了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寄来的一份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判决书,揭开了这起“纸面服刑”案件背后的黑幕。

跨省监督揭开“纸面服刑”背后黑幕:她刑期十年六个月,却从未入狱

听证会现场

审查保外就医材料发现疑点

2020年6月,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资料时,发现了一份不合规的保外就医司法鉴定书。被鉴定人是刘某,鉴定意见是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鉴定书要求两名医师共同作出,并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字。但这份鉴定书上仅有两名医师的签名,缺少主管业务院长的审核签字。带着疑虑,检察官找出了刘某案件的相关材料。

2018年6月,刘某因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被莲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财产刑345万元。因宣判时她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一年,并交由其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

2019年5月,刘某一年暂予监外执行期即将届满,云梦县司法局向莲都区法院提交了刘某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的司法鉴定书。据此,莲都区法院决定对刘某延长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2020年6月,云梦县司法局再次向莲都区法院提交刘某患精神分裂症的司法鉴定书,提请延长其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

检察官调查发现,刘某在被侦查、起诉、审判时精神状况都很正常,哺乳期届满前却突然被鉴定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且鉴定书还存在不合规的瑕疵。这当中是否存在问题?

带着疑问,检察官向莲都区法院承办人提出在湖北孝感以外地区另行指定医院对刘某重新进行鉴定。

资料图

重新鉴定病情出现新情况

2020年7月,莲都区法院委托武汉某精神病院对刘某的精神状态及服刑能力进行鉴定。当地受委托的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在带刘某去做精神鉴定时,刘某突然倒地说肚子痛。执法人员便将她带到医院,发现刘某又怀孕了,但这次是个死胎。

“刘某在2016年与丈夫陈某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如果是他人与被鉴定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刘某发生性关系,则可能涉嫌强奸犯罪。”当地检察官报案后,该案以刘某家属不同意调查为由,不了了之。

休息半个月后,刘某在武汉重新做了精神病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是刘某患有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无服刑能力。

据此,2020年12月,莲都区法院拟对刘某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并书面征求该区检察院意见。该院检察官向专家咨询得知,此次病症与之前鉴定的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同的病情类型,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一般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精神疾病,并不能排除当事人故意伪装的可能。

监外执行期间的行程轨迹露出破绽

考虑到精神鉴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可伪装性,检察官决定另辟蹊径。

检察官通过技术手段调查了刘某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行动轨迹,发现仅2019年一年,刘某就有103次火车、飞机出行记录,地点遍布武汉、孝感、广州等多个城市。检察官还发现在2020年4月到8月期间,刘某在安徽省望江县有5次车辆违法的处理记录。检察官赶往望江县,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和人脸识别记录,确认5次违法都是刘某本人在现场处理的。这些行为表现,显然都与刘某被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相矛盾。

2021年1月8日,莲都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办案人员参会。听证员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建议对刘某收监执行。据此,莲都区检察院书面回函该区法院,不同意对刘某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书。同年2月5日,刘某被正式收监。

幕后“保护伞”落网

刘某被收监后,案件仍有疑点。刘某在2016年7月12日被取保候审不久,就与陈某登记结婚,但又于同年9月22日离婚,这段婚姻仅维持了70天。而离婚极有可能涉及财产分配,莲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遂到该区法院执行局调查,确认刘某的345万元财产刑并没有执行,并且法院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了执行。

为此,检察官赶赴刘某之前生活居住的广东省深圳市,在当地民政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刘某与陈某的离婚协议书、房产过户记录表等资料,查实刘某在离婚时,将自己名下一套位于深圳的婚前房产无偿转移给了陈某,而陈某在刘某二审宣判后立即将该房产进行变卖。检察官又赶赴陈某的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进行调查,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到陈某名下有房产,且该房产是陈某变卖深圳房产后购置的。

2021年3月,莲都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书。2021年6月,刘某的345万元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

针对刘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种种异常,莲都区检察院认为背后极有可能存在司法人员渎职问题。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刘某的前夫陈某与云梦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戴某关系密切,在2019年6月对刘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陈某与戴某曾有联系。

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莲都区检察院及时将相关线索及证据材料通过浙江省检察院移送湖北省检察院,并积极配合湖北省检察机关展开调查。

2021年7月,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对戴某、陈某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侦查。同年12月10日,孝感市检察院指定大悟县检察院受理该案。随后,大悟县检察院进一步查实了戴某多次接受陈某吃请,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公函,帮助刘某弄虚作假逃避收监执行的事实。

2022年1月10日,大悟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对戴某、陈某提起公诉。6月7日,法院以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依法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延伸阅读:

落马官员周岩: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 泄露考题

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通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周岩的通报中提到,周岩“在毕业生招聘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甚至泄露考题”。

落马官员中,被通报在毕业生招聘中泄露考题的,并不常见。

31岁晋升副局级

周岩,男,1968年3月生,今年54岁,满族,辽宁锦州人,1986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周岩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周岩长期在内蒙古工作。

1986年10月,周岩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物资局机电设备公司、燃料公司工作,之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干部、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满洲里疆岩金属材料经营公司经理、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黑色分公司地产资源部经理等。

1995年1月,周岩履新内蒙古自治区物资集团总公司金属材料公司经理助理,1996年1月升任副总经理。

1997年12月,周岩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经理。1999年10月,31岁的周岩成为内蒙古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司局级)。

2005年11月,周岩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保留副司局级待遇),2010年9月成为阿拉善盟副盟长。

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周岩担任阿拉善盟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其间(2015年3月—2016年1月)经中央三部委选派到国家林业局挂职锻炼,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2016年1月,周岩履新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1年多后任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党委书记。

2019年6月,周岩担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党委书记、院长,2019年11月调整为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1年9月13日,周岩被查。


网络图片

落马前1个半月未露面

值得一提的是,周岩被查的消息,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当时的消息中提到,“经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管辖,包头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在阿拉善盟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2015年2月,周岩曾在盟联合接访中心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

当时,他还义正严辞地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周岩并非内蒙古唯一一个被查的盟市政法委书记。

在他之前,2021年6月24日,锡林郭勒盟原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东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东戈2014年退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按正处级确定退休待遇),2021年又被查。

说回周岩。

周岩被查前最后一个岗位是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成立于1958年,以林产工业、林业工程、园林工程和建筑工程咨询设计为核心,以园林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以及林业工程和建筑工程监理为辅的综合性设计院。

在落马前,2021年6月,周岩还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授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另外,在落马前,周岩一个半月未露面。据媒体报道,在周岩落马前,他较近的一次活动,还是在2021年7月30日。

罕见细节:泄露考题

如今,伴随着纪委的通报,周岩案件的更多细节也首次披露。

周岩的第一个问题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销毁证据,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烧香拜佛进行迷信活动”。

此外,周岩还被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由他人代持多处房产车位,不如实申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毕业生招聘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甚至泄露考题”。

落马官员泄露考题的此前也有。

比如,2009年2月,中纪委监察部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因泄密罪、受贿罪获刑5年半。

当时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为了能让已连续两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都未能通过的女儿石玉丹能够顺利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深圳某单位的石某夫妇找到老朋友林建东帮忙。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东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期间,在现场监督时,获取了存放试卷密码箱的密码,后用该密码打开了自己负责监管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

同年9月初,林建东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内,采用自己口述并由石玉丹记录的方式,将获取的司法考试一至四卷的试题和答案泄露给了石玉丹。之后,石玉丹又将这些试题和答案给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晓亮,李晓亮又给了专门从事考试作弊活动的于树泉。

于是,于树泉在考试前将这些资料用QQ等方式传递给了宁波、金华、唐山、临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政知君注意到,从这几年反腐的情况来看,落马的官员中被指在毕业生招聘中泄露考题的情况,非常罕见。

除了泄露考题之外,周岩还被指:


官方通报

纪委通报称,周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时间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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