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椰岛实控人、控股股东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更新时间:2022-06-29 00:11:23作者:佚名

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椰岛实控人、控股股东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最近海南椰岛(600238.SH)可谓麻烦不断。

红星资本局6月28日消息,在延期回复上交所的年报问询函后,海南椰岛实控人冯彪、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又遭到了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经查明,2021年6月22日,海南椰岛披露公告称,东方君盛于2019年6月19日将所持有的全部9341万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贵海,委托期限为24个月,表决权委托于2021年6月18日到期解除。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后,王贵海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为0股,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方君盛实际持有公司股票并拥有公司表决权93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方君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方君盛第一大股东冯彪。

同日,海南椰岛原实际控制人王贵海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现控股股东东方君盛、现实际控制人冯彪未及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直至2021年7月24日才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有关权益变动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交所认为,海南椰岛实际控制人冯彪、控股股东东方君盛在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时,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的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及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上交所决定,对海南椰岛实际控制人冯彪、控股股东东方君盛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上交所对此次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这并不是冯彪第一次因未及时披露信息而吃到上交所的罚单。

2017年12月4日,海南椰岛因会计差错导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16年度业绩预告严重滞后等问题,上交所对海南椰岛和时任董事长冯彪、总经理雷立、财务总监伍绍远、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董事会秘书王一博予以通报批评。

红星新闻记者 邓凌瑶 李晨

编辑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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