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洛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若干措施

更新时间:2022-06-30 16:01:02作者:未知

2022洛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若干措施

  洛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若干措施

  一、营造优先优待氛围

  1.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四优先”:应征大学毕业生随时报名,随时初检初考,优先发放预征通知书;正式体检开始后,可安排大学毕业生随到随检;组织集体定兵时,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大学毕业生可优先定兵;在确保补兵单位各层次学历比例科学合理基础上,可根据大学毕业生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

  2.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组织,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责任单位: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卫健部门、征兵办公室

  3.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优先享受我市公租房政策保障;购买商品房的,按政策享受购房优惠。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住建部门

  二、加大专项招录力度

  4.省考招录公务员时,乡(镇、街道办事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原则上面向我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在部队服役满五年的我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符合洛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8分的优待政策;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待政策。服役期间奖励加分政策按以往执行。上述优待政策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人社部门

  6.全市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时,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免笔试,经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核合格,通过岗前培训后直接录取,录用可按军龄套改相应工资档次,无试用期。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人社部门

  三、提高经济补助标准

  7.对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在原有5000元、4000元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增加2000元、100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奖励金。各县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城市区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财政部门

  四、鼓励退役就业创业

  8.建立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辅导机制,按照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技能特长开展“一对一”免费职业培训,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同时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机制,确保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后留得下、用得上、干得好、能出彩。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

  9.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规定,充分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减免和优惠;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0万元的市级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不间断办理相关资质授权,一次办结。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五、优化高校经费保障

  10.各驻洛高校寒暑假期间,给高校征兵工作人员(含参与征兵工作的辅导员)发放交通、通信、就餐等补助,所需经费从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中支出。

  责任单位:驻洛各高校武装部

  以上所述“大学毕业生”指由我市批准入伍,且入伍时被认定为毕业生的青年。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且户籍为洛阳市的大学毕业生,同等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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