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最新调整通告

更新时间:2022-06-30 19:19:25作者:佚名

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最新调整通告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非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防疫要求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来(返)保及市内地区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二、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管控措施

  1.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即日起抵保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保人员,即日起抵保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来(返)保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其他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由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管控。

  2.来(返)保人员7天内原出发地变更为涉疫地区,须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保之日起计算。

  3.边境地区严格执行边境疫情防控要求。

  4.即日起,来(返)保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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