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钦州部分区域场所解除封控管控区管理

更新时间:2022-07-05 13:57:02作者:未知

4月5日起钦州部分区域场所解除封控管控区管理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解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九)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处置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4月5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场所)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

  一、封控区

  (一)钦北区板城镇新城村委碗窑村(含八东塘村、牛窝塘村);

  (二)钦北区子材街道永福社区鸿发市场巷17号周边商铺(西侧三个商铺,北辰路3号、7号、9号、11号)。

  二、管控区

  (一)钦北区板城镇新城村委新圩村、旱塘村、由皮岭村、美安村、那满村、山尾村、罗屋村、彭家村;

  (二)钦北区子材街道永福社区鸿发市场活禽销售宰杀区;

  (三)钦北区子材街道永福社区银河一巷。

  三、防范区

  (一)灵山县太平镇;

  (二)钦南区沙埠镇;

  (三)钦南区犀牛脚镇;

  (四)钦南区向阳街道;

  (五)钦南区文峰街道;

  (六)钦南区水东街道;

  (七)钦南区南珠街道;

  (八)钦北区板城镇;

  (九)钦北区子材街道;

  (十)钦北区鸿亭街道;

  (十一)钦北区长田街道。

  截至2022年4月5日0时,我市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已全部解除,全市转入常态化防控。公共场所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并避免人员聚集。广大市民群众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的,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衷心感谢市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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