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京冀通行证电子版办理指南(换领+首次申领)

更新时间:2022-07-05 23:00:42作者:佚名

三河京冀通行证电子版办理指南(换领+首次申领)

  ➤三河京冀通行证电子版办理指南

  ☞换领流程

  (一)已办理纸质京冀通勤证人员,通过在微信搜索“三河疫保通”小程序,登录“三河疫保通”,点击“换领通勤证”,上传头像信息。

  (二)选择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后,点击“身份证正面照(头像)”处,将身份证正面对准摄像头,进行拍摄,小程序自动识别身份信息,并与通勤人员库进行调取、核对,确认信息无误(缺项需补充完整)提交即可,无须填写任何内容。

  ☞首次申领流程

  首次申领京冀电子通勤证需提供如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申领平台:

  1.本人免冠照片(小程序中“上传头像信息”可自拍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单位工作证明,证明日期七日内有效;工作证明内容如下: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详细地址(要求具体到所属镇、街道)、属于我单位通勤人员、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注明同意接收。

  4.居住佐证材料(租房合同、房产证、村委会证明等);

  5.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

  (一)京冀通勤人员纳入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每周二、周六分别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东市区一次核酸检测加一次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时不在三河的通勤人员,须在所在地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三河所居社区(村街)报备。

  (二)京冀电子通勤证经大数据筛查,出现以下情况的,自动停用或禁用:

  1.自动停用:每周两次核酸(抗原)检测漏检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检上传核酸检测信息的;

  2.自动禁用:不满足通勤条件的,即每周往返京冀不足2次且每月累计往返京冀不足5次的;将本人京冀通勤证申领材料借与他人使用的;故意隐瞒涉疫地区行程或未向社区(村街)主动报备有北京、三河以外地区行程的。

  (三)电子通勤证失效人员再次申领要求:

  1.因不满足通勤条件造成电子通勤证失效的人员,如需再次申领京冀通勤证,需按照首次申领京冀通勤证流程办理,重新提交近期申请材料,重新审核、申领。

  2.因核酸漏检造成电子通勤证失效的人员,在补交核酸检测结果后(小程序仅默认北京健康宝、河北健康码核酸检测界面截图,并自动抓取上传的北京健康宝、河北健康码核酸检测截图信息,进行姓名、检测时效等信息核对),可自动恢复电子通勤证。

  3.将本人京冀通勤证申领材料借与他人使用,隐瞒涉疫地区行程或未向社区(村街)主动报备有北京、三河以外地区行程的,造成电子证失效人员,不可再次申领。

  ➤申领入口:三河疫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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