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象山春节留甬企业补贴大汇总

更新时间:2022-12-30 13:36:39作者:智慧百科

2023象山春节留甬企业补贴大汇总

  2023象山春节留甬企业补贴大汇总

  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

  1.对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1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1-5亿元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2022年度“小升规”及月度进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支撑GDP的重点规下工业企业(市级权重30以上),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50万元且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营收每增加10万元奖励0.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权重60以上的新增非目录样本企业,第一季度入库奖励5万元/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入库奖励2万元/家。同时符合市县稳岗优工促生产奖励政策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2.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持续推进企业降低成本

  1.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养老、失业及工伤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2.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保障要素促企业生产发展

  加大用工招聘激励,开展“乐业象山”系列招聘活动,强化“10省20地30县”劳务协作,增加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场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小分队赴外开展劳务协作工作,各镇乡(街道)牵头组织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赴外开展招聘、劳务协作工作。对参加县里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鼓励企业培育劳务经纪人,对2023年通过“以老带新”,为同一家企业引进5名以上首次来象就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劳务经纪人(企业人事部门职员、人力资源机构及其员工除外),按照每名5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同一家企业为每名劳务经纪人申报的“以老带新”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劳务经纪人,可授予县优秀劳务经纪人;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可列入半岛系列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工招找”应用平台开设保障企业用工服务专区,免费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向求职者推送匹配岗位。2023年3月31日前,企业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符合条件并参加“灵活保”的,由政府予以保费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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