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11-09 18:19:30作者:智慧百科

福州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申请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保障资格申请,也就是常说的公租房申请,获得保障资格后,再办理补贴手续,

  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办规〔2022〕6号)(>>点击查看)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居住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含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指的是申请前12个月在我市中心城区连续工作和持续收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万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居民户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取得中心城区居住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1.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4.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请前12个月转让的车辆);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所有车辆的购车款与排量合并计算。

  以上申请家庭成员指的是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包括申请人的其他亲属。

  租赁补贴办理条件

  经各区房管局登记在册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租赁的房屋需位于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内;

  申请货币补贴保障人员人均租赁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在福州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要求必须是在市场租住房屋的家庭才能领补贴,而且所租住的房屋在领取补贴之前还得在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点击查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领取租赁补贴

  (一)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的;

  (二)不再具有保障资格的;

  (三)承租的房屋变更未及时申报的。

  (四)未在市场租赁房屋的;

  (五)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中心登记备案的;

  (六)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

  (七)其他虚报、隐瞒或伪造相关事实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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