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安”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标准)

更新时间:2022-12-06 12:07:59作者:智慧百科

2022临安”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标准)

  一、受理时间

  2022年第四季度“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逾期本季度不再受理。

  二、受理对象及保障标准

  对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在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申报方式

  1.申请。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包含合同当事人、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格、合同签字页等页面);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

  (3)婚姻状况(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具结书、离异提供离婚证);

  (4)申请人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5)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2.受理。区住建局负责每季度受理一次购房人的补贴申请。

  3.预审。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资局临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预审。

  4.公示。经预审符合条件的,区住建局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5.发放。公示后,申请对象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需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附记添加完成后,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入“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补充佐证材料”一行上传已添加附记的不动产证书,并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住建局(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区A217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现场签订《杭州市临安区“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四、其他

  1、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缴已领取的购房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022年9月16日《关于“择临而安·礼遇人才”人才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解答》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3、咨询电话:0571-23616571,23616572(区住建局);0571-89541339(区人力社保局)。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

  常见问题解答:

  1.本次“择临而安·礼遇人才”人才购房补贴,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不享受此次人才购房补贴,需要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才可以具备申请资格。

  2.那如何界定在临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答:具体认定标准是房屋网签当月有当月社保扣款记录。

  3.如果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那么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买房是否可以享受,对于“首次在临购房普通商品住宅”,怎么理解?

  答: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购房不可以享受本次人才购房补贴,要求2022年9月15日前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宅、无住宅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且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更详细内容请看>>2022临安“择临而安·礼遇人才” 购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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