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报销标准(2023年度)

更新时间:2023-01-05 12:47:08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报销标准(2023年度)

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500元600元900元
支付比例93%90%83%
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0元1500元1500元
支付比例83%80%73%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支付比例73%70%6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6万元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5000元
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85%
其中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75%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65%
20万元以上90%
其中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80%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7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4万元
  注:
本文标签: 万元  医疗机构  比例  标准  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