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00:23:01作者:佚名
工伤认定
办理条件符合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可以不提供);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 周一上午8:00至周五下午18:00
办理时限 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