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4 12:01:21作者:未知

济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

  居民携带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签字或按手印。

  个人参保缴费分几档,标准

  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补贴标准

  (1) 基础养老金。自2017年1月1日,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由政府全额支付。

  (2)缴费补贴。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

  自2015年1月1日起,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补贴60元,1500元补贴70元、2000元补贴80元、2500元补贴85元、3000元补贴90元、4000元补贴95元、5000元补贴100元。

  (3)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1) 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

  (2)45周岁以上(不含)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3)45周岁以下(含)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自2013年7月30日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2013年7月30日前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怎么计发?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 基础养老金。自2017年1月1日,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市政府适时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执行。

  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

  (1)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至少满足缴费年限的最低规定。

  (3)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时间:每年4月30前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人社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3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