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暂住证怎么办理 ?

更新时间:2022-04-09 09:31:58作者:佚名

哈尔滨市平房区暂住证怎么办理 ?

  哈尔滨居住证办理指南:

  居住证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半年以上的,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公民申请居住证需要在居住地派出所暂住登记满6个月或者居住登记时间未到半年,但已经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就读6个月以上,并能够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实居住时间的,不受登记半年以上限制。

  3、在同一设区市市区或者同一县(市)内不同地址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的,暂住时间连续计算;暂住地址跨市、县变更的,暂住时间自重新登记之日起连续计算。

  申领所需材料:

  公民申请居住证,已经登记满6个月的,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未登记或者登记时间不满6个月的,以居住、就业、就读三种情况中任何一种理由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相对应的材料证实居住时间满6个月:

  1.以“合法稳定住所”为依据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可以凭能够证明“合法稳定住所”取得时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购房协议和交(贷)款票据、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相关材料。

  2.以“合法稳定就业”为依据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可凭居住地就业证明(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就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票、人事、组织部门的调动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取得合法稳定就业时间。

  3.以“连续就读”为依据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可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证明连续就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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