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为什么要开展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

更新时间:2022-04-09 09:36:55作者:未知

洛阳为什么要开展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

  我市电动三、四轮车近些年无序增长,无号牌上路行驶,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给我市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据统计,我市2021年涉及电动二、三、四轮交通事故总量为2447起,占全市事故总量的44.11%,死亡82人,占比27.61%,开展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势在必行。

  问:未取得驾驶证上路和未悬挂号牌上路如何处罚?违反禁限行规定如何处罚?

  答:对于未取得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机动车;对于在禁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洛阳市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临时咨询电话:0379—63629657(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

  洛阳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

  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通告

  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解答

  电动三四轮车报废、置换

  问题解答

  淘汰、报废流程(附具备资质回收企业名单)

  回购、置换服务点名单

本文标签: 四轮  号牌  我市  行规  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