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9 15:39:48作者:未知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受疫情影响的新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申报范围。
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二、补贴申报方式
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各类用人单位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
步骤如下:
1、备案登记
申报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上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培训实施方案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2、开展培训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如仍有培训需求的,需重新进行备案申请。
3、补贴申报
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学员名册、授课记录等证明资料。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
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经营范围,确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
培训平台
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区关于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条件要求。
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培训过程需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和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四、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3次补贴培训,以名单上传业务系统时间为准(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一个项目完成后可开展下一个项目。
五、联系方式
人社 58477913
工会 50935263
教育 58733002
区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58383861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
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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