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

更新时间:2022-04-09 15:39:53作者:未知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2021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由单位自主确定;单位可以自愿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2021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如下:

类型

单位和个人

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

上限

月缴存额

下限

住房公积金

各7%

4342元

348元

各6%

3722元

298元

各5%

3102元

2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

各5%

3102元

248元

各4%

2482元

198元

各3%

1860元

148元

各2%

1240元

100元

各1%

620元

50元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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