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级技术人才落户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址)

更新时间:2022-04-10 08:01:29作者:未知

武汉高级技术人才落户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址)

  武汉高级技术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市连续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二、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现场):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四、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

  5、与职业资格对应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1年以上社保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必须)

  6、自有房屋权属凭证或租赁房屋合同(有自有房屋的,在自有房屋所在地落户;租赁房屋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必须)

  7、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五、办理方式

  1、可网上申请:

  电脑端:湖北政务服务网

  手机端: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2、可现场办理:

  办理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

  办理机构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12窗口

  办理机构电话:027-853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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