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市低保申办指南(条件+材料+标准)

更新时间:2022-04-10 08:02:39作者:佚名

2022青岛市低保申办指南(条件+材料+标准)

  一、申请条件

  1、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

  2、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无劳动能力、本人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靠家庭供养且该家庭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2)低收入家庭中的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信息核对

  1、户主以书面形式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签订《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对

  第二步:申请

  1、信息核对通过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始受理

  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三步:审核

  1、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第四步:审批

  1、区、市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查

  2、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予以批区、市民政局准,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注: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试点的区(市),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三、所需材料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

  3、在职职工需提供收入情况证明。企业或部门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加盖本企业或单位的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属困难企业的应加盖区(市)劳动部门的公章。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金领取凭证。

  5、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6、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7、对生育二胎的,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不予保障)。

  8、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要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9、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10、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8、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10、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如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的,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11、其他相关材料。

  四、低保标准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七区城乡统筹,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99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7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