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0时起营口市主城区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更新时间:2022-04-20 16:37:58作者:佚名

4月18日0时起营口市主城区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从严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自2022年4月18日0时起,营口市主城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园景区、诊所药店、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美容美发等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放(浴池、影院、棋牌室、KTV、网吧等密闭空间娱乐活动场所暂不开放)。所有场所和单位开放期间要安排专人查看行程码和健康码,持“绿码”通行。如发现带域外★号的绿码人员,要马上落实管控措施并向社区报备。

  二、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面恢复,实行先验码、后乘车。

  三、全面恢复工业企业(含农事企业)生产经营。各相关企业要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经营。

  四、不得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控婚丧嫁娶宴席、农村大集。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六、小学、幼儿园等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中学将在教育部门主导下,有序组织返校和线下教育;高校、中职院校等寄宿制学校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

  七、各交通服务站点及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等疫情防控措施维持不变。

  各区指挥部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坚持下沉一线,抓好辖区范围内常态化疫情管控措施,切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做好分管行业市场主体及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凡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纪查处。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尤其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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