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对象+内容+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21 07:55:40作者:佚名

呼伦贝尔陈巴尔虎旗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对象+内容+材料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应前往苏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请可同时进行。

  建档立卡

  (一)建档立卡对象

  陈巴尔虎旗户籍或常住地在陈巴尔虎旗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退役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志愿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优抚对象。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建档立卡内容

  建档立卡主要统计个人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等9大项信息。

  (三)建档立卡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2.退役军人提供资料。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退役登记表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残疾军人证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1)二次入伍的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资料;

  (2)在特殊地区服役的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资料。

  3.“三属”提供资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嘎查(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4.学历证明。本人需提供服役前、服役后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

  5.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记录。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地具体到XX市XX旗XX苏木乡镇(街道);④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年数。

  6.立功受奖证明书。本人在部队、地方所荣获的旗县级以上的各类奖项证书。

  7.职业技能证书。本人在服役期、退役后取得的技术类、管理类证书等相关资料。

  8.党支部证明。所在党支部名称、入党时间、是否按时缴纳党费、是否担任党组织职务、上年度参加组织生活会次数。

  9.退役军人嘎查(社区)“两委成员”(兵支书)证明。是否兼任苏木镇干部、是否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有无嘎查干部经历、年限、任期内受表彰情况、岗位年收入多少万元、优势特长、任职嘎查基本情况及介绍、“两委成员总人数”、特色产业、嘎查(社区)受表彰情况(基层党建类、集体经济类、生态环境类、精神文明类)。

  10.安置情况。安置情况请与陈巴尔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11.创业情况。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另,如本人属于法人代表、股东、主要管理人、合伙人、其他等也需要提供相关说明或资料)。

  12.公益性岗位情况。本人需提供单位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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